宁波市拟出教育督导条例,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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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少儿教育在线
6月25日讯,根据宁波人大常委办公厅消息,《宁波市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草案)》提交宁波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一审。该《修订草案》规定,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每年至少实施一次专项督导,对办学资质和教师资格、办学场所和设施安全、培训合同的签订履行、费用的收取退还等事项实施重点督导。
《修订草案》对政府和教育督导机构职责作了规定。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教育督导工作领导,合理配置教育督导人员,并将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成立教育督导委员会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同时对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予以明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教育督导与教育行政许可、执法等环节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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