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幼儿园的信息铺天盖地,让很多家长都揪心不已,同时也有很多家长提出问题,究竟是怎么样的幼儿园可以让人放心,一所幼儿园的建立都有哪些标准和要求,今天北京幼升小团队就来为大家总结。
北京市级示范幼儿园硬件师资要求
一、 办园规模
6个班以上,能招收三岁以下幼儿。按年龄分班,各年龄班的幼儿人数不超过《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班额数,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三岁以下班15人。
二、办园条件
必须达到《北京市托幼园所分级分类验收标准及细则》中规定的一级标准,并在以下各项达到较高标准。
(一)场地宽敞,有必备的房舍。占地面积生均15-17平方米;绿化面积生均2.5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生均5平方米(含分班场地生均2.5平方米);每班有宽敞、明亮、洁净的活动室,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与睡眠室合用的应不小于90平方米);寄宿制幼儿园应有独立寝室、隔离室和浴室,浴室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根据教学需要有一定数量的专用活动室、家长阅览或等候室,并能有效利用。
(二)设施先进,能体现学前教育的发展水平。从本园教改和促进儿童发展的实际出发改善办园条件,提高经费与设备的使用效益;运用网站、摄影、投影等现代信息设备与技术为教师观察、记录研究幼儿一日生活服务,提高管理和教育工作的实效性;加强安全三维防护体系建设,做到监控、报警、对讲系统畅
(三)各类人员配备,符合《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办园所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园长(含业务园长)应具有五年以上幼教工作经验,取得学前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小学高级职称;教师均取得资格证书,并有80%以上的教师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读教师不在统计之内);保育员须经本市相关专业培训机构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保健医应具有中等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并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条件均要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要求。
京京有话说
鉴于最近大家关注的焦点都集中在了民办幼儿园身上,因此我们特意找到了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资质,供各位家长参考。
一、前置条件
(一)办学必备要素
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
2、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
4、有具备任职条件的专职校长和行政负责人。
5、有合格的教师及必要的管理人员。
6、有符合规定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
7、有符合规定数额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8、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
9、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0、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二)学校办学专业有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二、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五年一换,一年一审。不接受年审的民办学校(机构),视作自动注销。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组织机构代码。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赠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向县教育局提交以下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
其它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7、办学专业设置、课程计划和使用的教材
8、办学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9、设学校董事会的,应提供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成员名单;联合办学的,应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除应当提交上述第(一)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第(二)条中3---9项材料。
注:上述部分项目可参照市教育局设计的民办学校申报材料范本制作。
声明:本文由北京幼升小团队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