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统一规定,现将我校本年度招生通告如下:
一、招生条件
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均需按规定时间登陆“北京市义务教育如需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1、具有东城区正式常住户口及东城区产权证(监护人持有)的适龄儿童。
2、按本市户籍对待适龄儿童中的家长实际居住地在东城区(凭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涵》,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我区工作及居住的,需持“父母双方在东城务工证明”(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东城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住房租赁合同等),“东城暂住证”、“全家户口簿”“户口所在地无人监护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智力发育不全及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不予报名。
二、报名手续:
适龄儿童由家长(监护人)带领,按本市正式户口簿、房产证、信息采集表在招生时间内来校登记。
三、招生范围:
千福巷胡同、北锣鼓巷胡同、郎家胡同、炒烙胡同、车辇店胡同、谢家胡同、花园胡同、花园首巷、花园东巷、花园北巷、灵光胡同、灵光东巷、灵光西巷、荣棒胡同、永恒胡同、东绦胡同、安内大街
四、招生日期:
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9:00-11:30,13:00-15:00
6月15日(星期日)9:00-11:30
五、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2014年7月4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