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京计生委字[2003]112号)关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规定(京人口发[2005]17号)
办理说明: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包括依法收养)的夫妻,可以办理《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基本程序:
一对夫妻依法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夫妻双方可到各自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书一式三份[可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口计生网站下载申请书进行填写,网址:www.bjhd.gov.cn上网后点击“人口计生委”],经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经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核实盖章),由女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计生办审批发证。
提交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北京市一孩《生育服务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办理时限:
申请人提交符合要求的真实、完备材料后,街道计生办即时办理。
相关提示:
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后又结婚的不能申请办理《北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联系电话:62326320
办理地点:当事人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