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2016年小学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大城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1号)等有关规定,依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二〔2016〕3号),依法保障本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按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规则,保持入学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区小学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区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入学方式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小学首先接收服务片内学生,严禁小学以面试、考试等形式进行入学登记。
全市使用统一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将每一个孩子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
(一)城区入学方式
城区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要家长带孩子、信息采集表及有效证明材料(以房产证、购房大票、户口本等材料原件为准),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区教委划定区域的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二)镇乡入学方式
镇乡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小学,需要家长带孩子、信息采集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户口所在地镇乡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三)借读生入学方式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五证)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我区镇乡小学(不包括怀柔镇中心小学)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每个购房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购房人直系子女入学1次。
通过以上各种方式入学的学生,录取名单经区教委小教科审核确认后,直接生成学籍。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入学基本情况
2016年全区预测适龄儿童入学人数为3510人。其中,怀柔七所小学(怀柔一小、怀柔二小、怀柔三小、实验小学、怀柔镇中心小学、怀柔六小、实验二小怀柔分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约1440人。
各小学入学计划
| 学校 | 计划招生班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2015年毕业班级 |
| 第一小学 | 6 | 240 | 6 |
| 第二小学 | 4 | 160 | 4 |
| 第三小学 | 5 | 200 | 5 |
| 实验小学 | 6 | 240 | 5 |
| 怀柔镇中心小学 | 5 | 200 | 5 |
| 第六小学 | 6 | 240 | 6 |
| 实验二小怀柔分校 | 4 | 160 | 0 |
| 城区小计 | 36 | 1440 | 31 |
| 培智学校 | 1 | 30 | 0 |
| 怀柔镇张各长小学 | 2 | 80 | 3 |
| 怀柔镇郭家坞小学 | 1 | 40 | 1 |
| 杨宋镇中心小学 | 6 | 240 | 4 |
| 北房镇中心小学 | 6 | 240 | 3 |
| 北房镇宰相庄小学 | 2 | 80 | 1 |
| 桥梓镇中心小学 | 2 | 80 | 2 |
| 桥梓镇北宅小学 | 1 | 40 | 1 |
| 茶坞铁路中学 | 2 | 80 | 1 |
| 庙城学校 | 4 | 160 | 4 |
| 庙城镇桃山小学 | 1 | 40 | 1 |
| 庙城镇高两河小学 | 2 | 80 | 0 |
| 雁栖学校 | 6 | 240 | 5 |
| 怀北学校 | 2 | 80 | 2 |
| 渤海镇中心小学 | 4 | 160 | 2 |
| 九渡河镇中心小学 | 1 | 40 | 1 |
| 九渡河镇九渡河小学 | 1 | 40 | 1 |
| 九渡河镇黄花城小学 | 1 | 40 | 1 |
|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 | 1 | 40 | 1 |
| 汤河口镇中心小学 | 2 | 80 | 2 |
| 宝山镇中心小学 | 1 | 40 | 1 |
| 长哨营满族乡中心小学 | 2 | 80 | 2 |
| 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 | 1 | 40 | 1 |
| 合计 | 88 | 3510 | 71 |
学校计划招生班数计划招生
人数2015年毕业班级
第一小学62406
第二小学41604
第三小学52005
实验小学62405
怀柔镇中心小学52005
第六小学62406
实验二小怀柔分校41600
城区小计36144031
培智学校1300
怀柔镇张各长小学2803
怀柔镇郭家坞小学1401
杨宋镇中心小学62404
北房镇中心小学62403
北房镇宰相庄小学2801
桥梓镇中心小学2802
桥梓镇北宅小学1401
茶坞铁路中学2801
庙城学校41604
庙城镇桃山小学1401
庙城镇高两河小学2800
雁栖学校62405
怀北学校2802
渤海镇中心小学41602
九渡河镇中心小学1401
九渡河镇九渡河小学1401
九渡河镇黄花城小学1401
琉璃庙镇中心小学1401
汤河口镇中心小学2802
宝山镇中心小学1401
长哨营满族乡中心小学2802
喇叭沟门满族乡中心小学1401
合计88351071
五、小学入学工作有关政策
(一)适龄儿童入小学,需注册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按规定时间如实进行填报,并打印信息采集表。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保证所提供入学各项证明材料及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虚假的证明材料及信息将影响适龄儿童的正常入学。
(二)特殊教育学校(班)可根据学生的残疾程度安排好随班就读,保证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适时接受义务教育。
(三)城区各小学入学登记时,严格按照划片范围和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原则上招收本片内既有户口又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且户口与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在一起条件双符合的适龄生,适当安排片内有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的适龄生。按照《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标准细则》执行,禁止招收不足龄和片外生。
(四)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口对待。
(五)凡属区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六)凡报名登记寄宿制学校学习的学生,入学时应向学校出示本人近期体检证明(含肝功化验)。学校可拒绝接收经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为寄宿生。
六、相关工作要求
2016年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小学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重点就公办学校通过考试、培训班等形式选拔学生,奥数竞赛与入学挂钩,学校私自招生行为,以及区县教委建立和落实控制跨片流动审核制度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本意见规定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入学政策落实到位。
(一)区教委负责统筹和指导小学入学工作,并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区教委小教科、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共同参与招生工作,区教委监察科负责监督。区教育督导室、纪检监察科对小学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检查学校私自招生行为,禁止非正常录取和已被其它校录取的新生,禁止跨片招生,通报检查结果并纳入学校依法办学执行指标中。
(二)建立区教委、镇乡政府、学校、幼儿园宣传体系,积极做好入学工作宣传。宣传《怀柔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的办法》、怀柔区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市区两级小学入学有关政策。充分利用怀柔报、怀柔广播、信息手段和张榜公示的形式,把网上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小学入学的资格、区域划分、计划编排、非京籍适龄儿童入学程序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宣传到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设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设立咨询电话,认真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与解释工作。
(三)加强依法监督力度。各学校严格执行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不允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测试和面试。各学校不得收取入学报名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四)实行计划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招生程序,保证阳光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自行组织超计划招生和超班额教学,严格按照市教委颁布的班额标准执行。
(五)落实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怀柔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招生计划、划片范围等。
(六)严格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信息管理系统将依据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建立新生学籍。不允许出现学生与学籍分离现象,建立良好的招生信度,保证各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小教科,69621036;
入学服务平台技术咨询电话:信息中心,6962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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