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市税务部门获悉,个人出租房屋综合征收率或将减半,由原来的5%降至2.5%。
关于个人出租房屋,采用综合征收率计征税款问题,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税)在10万元以内的,按照2.5%的综合征收率入库。
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10万元以上将按照4%的综合征收率入库。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收入(不含税)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按照7%的综合征收率入库,10万元以上按照12%的综合征收率入库。
从税务部门热线获悉了这一消息,已经交税的人还可以享受退税政策。
不过,要退税不是普通人想的“直接退一半”这么容易,而是需要先按新政再缴纳2.5%的税款,才能退回原来的按5%税率缴纳的税款。据税务部门确认,2018年度房租即使是今年缴的税,也不能退税(消息来源于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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