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姚牧云:与书有关-作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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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作者:姚牧云性别:女 年龄:14学校:江西省上饶市第六中学初三(五)班年级:初三
我想说,我是爱书的人。
书是个妖精,它让我们明白很多东西,也让我们为很多东西迷惑。它有一种独特的魅力,让人不由自主地喜爱。也许它是有妖魅的,要不然怎让人一拿起就放不下。
曾经认为爱书是可以遗传的。因为我老爸很爱书,我总是这样想,是否从我爸拥有第一本书时,就确定了多年以后,他的女儿也会像他一样爱上书。
老爸是真的爱书的人。妈妈告诉我,她认识爸爸时,爸爸的房里除了床就只有书了。爸爸工作几年,存折里只有几十块钱,可想而知,那些钱早买了书。妈妈也是爱看书的人,据说,他们结婚时,外婆本想买台电视作为妈妈的嫁妆,而妈妈却说,别买了,只顾着看书了,哪有时间看电视啊。
我家什么东西都不多,就数书多了。我们家有四个柜子,全放满了书,散文,小说,诗歌,应有尽有。我同学一到我家,就对着我家的书发呆。
对于书,我从来都是来者不拒,绝不嫌多。看到我爸买了书回来,兴奋得急忙先睹为快。
说到买书,我妈就说我一进书店就恨不得把书店搬回家,所以我的零花钱几乎都花在书上了。
我买书是比较有特色的,一进书店,看到四面的书就十分激动,感觉都跟四面的墙都是用人民币铺的一样,双眼发亮。用手指轻轻抚摸书的书背,看一个一个的书名,用闪亮的目光拂过作者的名字。有时看到一个书名就会呆在那里,异常欣喜地将书抽出来,翻一翻书页,看看封面。然后再把书放在手上。一般一进书店,手上都会拿上四、五本书,摸摸口袋里很少的纸币,只好斟酌一下,掂掂每一本书,再翻翻,看看书名,抚摸一下书名,一咬牙,放回去两、三本,走向收银台。在半路突然改了主意,回到书架边,再拿上本,对自己说,大不了这个星期不吃零食了。出书店时,提着书,心情好的不得了。就像拥有所有幸福一样,笑得春光灿烂。
看书,最喜欢看小说,其次是散文,然后是诗歌。对戏剧不抱什么兴趣,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喜欢小说是因为那总像看一个人的人生,浓缩的一生,有一种沧海桑田的感觉。最喜欢看贾平凹的散文,他的文章实在很容易就能看下去,不像有些人的散文,都看了一半多,还是毫无感觉,觉得无聊之极。散文亦是我最喜爱的表达方式,总让人觉得很舒服。诗歌主要就是词、席慕蓉的现代诗及泰戈尔的散文诗。不喜欢古诗,因为每一句都差不多,太过整齐,很烦这样的固守,为何不能随便一点。席慕蓉的现代诗是我见过的最清丽的,有些梦呓一样的语句,很美的一些比喻,让人有些感动的真挚感情。原先看过莎士比亚的悲喜剧,看得人想上吊,实在太无聊了,话不好好说,一天到晚和呤游诗人一样,但后来看《雷雨》觉得比较不错,至少不会有那么多感叹词。
一直比较喜欢中国古典小说,有些繁华,有些沧凉。有时候有一种繁华散尽,最终成空的感觉。不由自主地想起张爱玲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总是有些不相信这是出自一个17岁少女的口中,但一直十分喜欢。张爱玲真是一个天才,一个早熟的天才。很多人爱看《倾城之恋》,我则更喜欢《小艾》,因为里头那个叫作小艾的女子,让我想起中国五千年繁华背后的一些东西。
不太喜欢俄国文学,惟一能完整看下来的只有高尔基的《童年》。在看《安娜,卡列尼娜》时,分了几次看,终究还是没有看完,真的看不下去,觉得一点都不吸引人。也许是因为景物描写太多,一棵很普通的树都能写几页纸,再有耐心也被磨的差不多了,也难免有凑字数的嫌疑,看的人异常辛苦。一般要看这些景物描写时,我会坐直身子,一个字一个字去读,但有时还不管用,因为有时我会无聊到神游太虚,忘了读到哪里了。也许是我的人生阅历太浅,积累太少,仰或素质不够吧?
有些时候想,喜欢书是一辈子的事,就像什么东西都会被我败掉,惟有书会很爱惜,很难想像没有书我会怎样,真是不敢去想。
这是关于书的,我的一些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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