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_教育惩戒新规3月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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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少儿教育在线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学校、教师可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把“戒尺”还给老师,如何把握好尺度、温度和限度?
重拾“戒尺”是为更好育人
●实施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实施教育惩戒后, 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 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细化边界·一般教育惩戒
●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
包括
●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实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细化边界·较重教育惩戒
●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包括●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安排接受专门J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细化边界·严重教育惩戒
●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应当事先告知家长●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公开透明·学生及家长不服可提起申诉
●公开透明学校拟对学生实施《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温度·教育惩戒需家校形成育人合力
●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讨论,并应当利用多种途径向家长进行宣讲,有条件的还可以吸收家长加入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监督教育惩戒实施。●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配合学校、教师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实习记者:李慧钰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