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1日前出生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2014年需在石景山区幼升小的学生家长,应提供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并说明未按时入学原因。填写《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病历或幼儿园证明等。
| 石景山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登记表 | ||||||
| 学龄儿童情况 | 姓名 | 姓别 | 出生日期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是否是独生子女 |
| 监护人情况 | 监护人一姓名 | 与学龄儿童关系 | 暂住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在京具体住址 |
| 监护人二姓名 | 与学龄儿童关系 | 暂住证号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 具体说明未上学的原因 | ||||||
| 所能提供的证明材料(划√) | 户口籍 | 未在当地就读一年级的证明 | 医院证明 | 幼儿园证明 | 生育证明或已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 | 备 注 |
| 石景山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 |